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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健全完善巡察整改工作规范的实施意见(试行)

作者: 日期:2021/4/14 人气:10

中共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关于健全完善巡察整改工作规范的实施意见

(试行)

 

为深入推进巡察整改,提高监督质效,推动巡察整改落深落细落实,按照中央、省委关于巡视巡察整改最新部署及学校党委巡察整改最新安排,结合学校实际,现就进一步完善学校巡察整改督查督办机制,加强巡察整改规范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巡视巡察整改工作最新指示,积极探索符合学校实际的巡察整改督查督办机制,聚焦巡察发现的问题,建立从反馈到整改,从移交到处置,从督查到问责的完整责任链条,使巡察整改责任更加明确、督查更加有力、成效更加明显,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出成效上水平,坚决维护政治 巡察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助推全面从严治党走深走实,为创建特色鲜明的一流高职院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二、严格工作程序,形成整改闭环

(一)反馈环节

1.反馈巡察意见。巡察组在学校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听取巡察情况综合汇报后,及时修改完善巡察报告,提交党委会研究通过后,一般在15个工作日内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巡察意见。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巡察办相关同志和巡察组全体同志参加反馈会议,传导巡察整改压力。

2.明确整改事项。巡察巡察办向被巡察党组织发送巡察整改通知,明确整改事项和具体要求,与巡察反馈意见同步反馈。

(二)移交环节

3.分类移交材料。巡察反馈后,巡察办依据干部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分类及时移交纪委办公室和相关职能部门。对需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推动解决的共性问题,由巡察办以巡察建议书形式移交相关职能部门推动整改。巡察办将涉及学校中层领导班子、中层领导干部、普通教职工的问题线索按程序分类移交纪委办公室、组织部、人事处;巡察组将其他问题线索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移交相关单位。对收到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和巡察建议书后,应严格程序、优先处置,每3个月向巡察办反馈一次办理情况,一般应在巡察移交半年内办结。

(三)整改环节

4.审核整改工作方案。被巡察党组织在收到巡察反馈意见之日起,应及时召开专题会议,成立部门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存在问题逐条逐项梳理,分析原因,举一反三,按规定要求细化明确巡察整改问题、任务、责任,填写巡察整改落实任务分解表,并认真科学制订整改方案,整改方案要针对巡察组对被巡察单位巡察报告中列出的所有问题,逐条逐项写明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规范整改方案格式纲要,1个月内被巡察党组织向巡察办提交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任务分解表,巡察组负责审核各单位提交的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任务分解表,巡察办和督查办配合审核工作,巡察组最终形成书面审核意见,经巡察办报领导小组审定后统一反馈。

5.审核整改情况报告。被巡察党组织在收到整改方案反馈意见后,启动整改之日起半年内及时报送巡察整改报告。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一般要分三个部分写,第一部分写出整改工作总体情况,第二部分写出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应根据整改方案中每一条整改措施,逐条列出具体整改落实情况,第三部分写整改后续工作打算及长效机制建设情况等。巡察办督促被巡察党组织按照时间节点做好整改进展情况向所在组织进行党内通报和向所在单位师生进行公布,接受师生监督。原巡察组负责审核被巡 察党组织报送的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形成书面反馈审核意见,经巡察办报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统一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督促继续深入全面整改,确保反馈问题改彻底、改到位。各职能部门分别审核相应职能部门分管范围内的整改材料,并持续跟踪问效。巡察办负责统一收集被巡察党组织向党内通报和向师生反馈后1年内整改情况报告等材料。巡察反馈问题应在一年内整改到位,一时难以解决的经巡察办审核后可适当延期。

6.开展整改日常监督。巡察办会同巡察组根据被巡察党组织提交的整改落实进展情况报告,适时开展实地督查,督促整改进度,查验整改实效,把关整改质量;指导督促纪委办、执纪审查室及时处置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巡察办定期做好巡察整改落实率等数据统计工作,并上报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7.开展巡察“回头看”专项督查。巡察办牵头每年开展至少一次巡察“回头看”专项督查。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查看等方式,对照整改方案和整改清单,逐项核实整改情况,形成巡察“回头看”工作情况报告上报党委。对问题比较突出的党组织,开出巡察督办单、巡察建议书,责令限期整改。纪委办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督查情况整改的后续监督工作。

8.对账验收销号。巡察意见反馈6个月后,巡察办会同巡察组对照整改清单,对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情况进行阶段性验收。对问题未整改及整改不到位,尤其是重要问题事项、重点整改任务以巡察督办单、巡察建议书等形式限时督办促改,逐个“销号”解决。对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落实、“新官不理旧账”、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甚至拒不整改的被巡察党组织和牵头整改责任领导,及时报告领导小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三、 明确责任主体,确保整改成效

(一)被巡察党组织履行整改主体责任。被巡察党组织紧扣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任务分解表,推动问题整改,着力完善制度,堵塞管理漏洞。各二级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做到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亲自落实,推动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被巡察单位班子成员要主动认领整改任务,做好分管业务范围的整改工作。

(二)相关职能部门履行推动落实整改责任。学校各职能处室结合各自职责,主动对标巡察反馈问题,举一反三,认真剖析业务范围内相关问题发生根源,从管理制度、机制上查漏补缺,协助并推动被巡察单位巡察整改取得实效,解决根本性问题。职能处室在每轮巡察意见反馈一个月内,提交推动二级学院解决巡察反馈问题工作方案,经巡察办汇总后,报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实施。

(三)纪委办和组织部履行日常监督责任。纪委办将督促巡察整改作为日常监督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监督工作要点,并督促被巡察单位纪检委员切实履行巡察整改监督责任。组织部结合各部门中层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民主生活会等,重点跟踪了解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关于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并将巡察整改工作纳入各级党组织书记全面从严治党述职评议考评范围。被巡察党组织书记带领班子成员结合各自职责,积极协助推动所在单位党组织抓实巡察整改工作。

(四)巡察办履行统筹协调跟踪督办责任。巡察办牵头,巡察组配合,组织开展整改督查,建立巡察整改管理台账。在巡察轮次间隙,利用一周左右时间,组织原巡察人员进行“回头看”, 强力推动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建立通报制度,巡察办及时通报巡察发现共性问题,推动基层党组织深入整改、未巡先改。综合分析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系统查找巡察整改不力原因,形成专题报告,提出问责建议,严格组织处理措施,准确适用第一种形态,问题严重的按规定程序追究纪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