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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与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检察院举行“检校共建”签约仪式

作者:纪检办公室  日期:2011/4/15 人气:1985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省人民检察院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全省高校和检察院开展预防高校职务犯罪共建活动的通知》精神,
414日下午,我院与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检察院举行“检校共建”签约仪式。院党委书记黄志纯,院长张荣华,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薛玲珑,党委委员、副院长张林龙,盐都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永娣、副检察长陆生众、反贪局局长李明等出席仪式,学院全体中层干部和盐都区人民检察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仪式,院长张荣华主持签约仪式。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薛玲珑与盐都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陆生众在热烈的掌声中互签共建协议。

盐都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永娣在签约仪式上讲话。她说,双方开展“检校共建活动”,是为了进一步促进高校和检察院的长期合作,搭建高校和地方法治建设互动的平台,不断提高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通过双方共建活动,共同促进谋求发展。张检察长还就盐都区人民检察院的基本情况作了简要介绍。针对共建活动,张检察长指出,检察院丰富的案例以及检察官队伍能为学院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对大学生的廉洁教育法制教育提供支持;学院在相关领域的资源也能为检察院在更新知识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

学院党委书记黄志纯在签约仪式上作了讲话。黄书记指出,开展“检校共建”活动,是学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源头治腐的一种有效形式,也是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教育活动的务实举措。检校共建,加强了检察院和学院之间的信息沟通和优势互补,对于推动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着重要意义。建立检校共建机制会进一步推进校园廉洁文化建设,增强廉洁教育的广泛性和认知度;进一步促进依法治校和廉洁从教工作,增强廉政勤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促进干部队伍建设,增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促进学院教育事业快速健康的发展保驾护航。为了有效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活动,一要加强学习,提高素质,筑牢思想防线;二要规范制度,夯实基础,健全预防体系;三要建立三防,落实措施,完善监督机制。黄书记结合检校共建活动指出,双方还有许多后续工作要做,一要加强领导,建立责任网络;二要明确任务,讲究工作方法;三要密切配合,坚持标本兼治。携手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共同建立健全长效、互动的工作机制和经常性的廉政宣传教育机制,努力构筑预防职务犯罪的坚固屏障,取得检校共建活动丰硕成果,以此继续推动学院新一轮发展,为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张荣华院长最后就检校共建活动的组织、途径和范围作了说明,希望盐都检察院对我院的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并希望认真落实检校共建联系制度,按计划开展好共建活动,确保取得实效,努力形成共建的良好局面。